首页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业务真实却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3-11 浏览次数:1732

真实发生的交易却收到“虚开发票”?如何处理看这里!


      一、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二、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业务真实却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



      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温馨提示:企业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应及时查验发票信息,确定销售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银行账户等是否与供应商的证件资料一致;商品名称及数量、金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付款单、入库单和发票信息是否一致等。企业应妥善保管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等交易相关资料,有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意!真实业务也可能存在虚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规定:


       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  )中明确指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购货方(受票方)与销售方是否进行了实际的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购货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对其均应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即1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情况。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皆遵循版权声明,如果没得相应的授权,禁止转载,同时对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如若有涉及版权、声誉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并提出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本文地址:http://www.zhuce5u.cn:80/zixun-12/236.html

拨打电话:人工客服

在线咨询: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

在线预约: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

以上是【业务真实却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行业资讯>>

作为自运营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上海图顺财务(www.zhuce5u.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商标服务各资质许可证代办等公司注册所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搜索“上海图顺财务”,前往上海图顺财务官网,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人工客服电话 400-623-4112


在线留言
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返回顶部
免费获取方案和报价